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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莫名奇妙的指控感到微慍
也許有誤會吧, 也可能是之前我把話講太滿
說不管怎樣都可以挪出時間赴約
才會讓人覺得我的時間很free很flexibility
我的任何約都可以說改期就改期

聚會時間一改再改
如果訂好的時間又有人不能配合
召集人會覺得不耐也是應該, 畢竟沒人有義務要去處理這種事情
我可以體會, 但被指控說不配合, 其實是蠻生氣
如果我配合了後來插單的行程, 那另一邊咧?
我知道大家時間都難橋, 但也要尊重一下我原來的約吧
畢竟對我而言, 先約好的事情優先權就是比較高...
 
有時, 我們會忽略對方的感受
脫口說出讓對方不爽很久的話
我自己就很常犯這類的錯誤
常因自己一時的不爽, 語帶酸味回應別人
其實也只是想表達自己現下不悅的情緒讓對方知道
期望對方可以了解而改變現有的狀況..
其實也清楚知道對方並沒有義務要為自己不爽的情緒負責
就是會不爽就是會想表達出來....
蝸牛角上爭何事? 就是一種感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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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